
记者:奚伟股票查询网
近日,武汉市公安局黄陂区分局交通管理大队二中队汉口北执勤点在汉口北大道开展酒驾专项整治行动时,查获一起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司机董某被依法处以罚款5000元、行政拘留15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申领的严厉处罚。

9月2日21时许,武汉黄陂交警二中队汉口北执勤点在汉口北大道设立酒驾检查点,对过往车辆进行例行排查。“喝酒了吗?”“喝了一点。”民警在对一辆轻型厢式货车司机进行酒精快速检测时,仪器闪起了警示灯。随后,民警要求董某下车接受进一步检测。经精确检测,其酒精含量为43mg/100ml,已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
经过进一步核查发现,董某驾驶的货车属于营运机动车范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三款规定,董某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严重违法行为将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严重处罚。
交警提示:酒后驾车会严重影响驾驶人的判断力、反应速度和操作能力,极大增加发生交通事故的风险。对于营运车辆驾驶员来说,酒驾不仅威胁自身安全,更可能引发重大公共交通事故。营运车辆驾驶人更应恪守职业操守,共同维护道路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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